附录五 贡献事件、证据与确认记录模板
共同创造需要落实到能够说明的具体事项:谁在什么任务中,投入了什么、完成了什么,形成或维护了哪些条件;有关判断依据什么,由谁确认,存在分歧时又怎样重新核对。将这些内容联系起来,贡献才能进入有依据、可解释、能够接续使用的制度记录。
本模板依据第十五章编制,承接附录三的主体与关系、附录四的任务与价值过程,供企业记录贡献事件、整理证据、作出确认并处理后续修正。它也可以独立使用,直接关联企业已有的任务、交付、服务或合作记录。
使用后,应形成一份可以查回原始依据的事件记录,以及对应的确认结论和后续处理安排。贡献事实、实际作用与权益依据分别表达,使已经清楚的部分得到回应,仍不确定的部分有人继续核对。
填写入口|附录05
表 T05-00|填写入口
| 使用项目 | 本工具的填写办法 |
|---|---|
| 何时使用 | 发生投入、交付或维护行动,需要明确贡献事实时使用。 |
| 输入资料 | 任务、主体角色、真实材料及当期规则版本。 |
| 核心填写范围 | 事件卡、证据目录、事实核对、确认决定与告知记录。 |
| 输出与接收者 | 确认到具体核对项的贡献事实及未决项;交匹配、规则或报告维护人。 |
| 需要展开时 | 共同成果、重复申报、异议再展开相应表;每个事件事实、作用与权益分别判断。 |
| 直接定位核心表 | T05-01、T05-04、T05-05、T05-07、T05-10、T05-11、T05-12、T05-15、T05-17;按本轮阶段及相关事项选用,附录一为查阅表。 |
| 复用与编号 | 共用项目基本卡、记录字典与状态说明。本附录详细表格T05-01至T05-17;各表中的基本信息、证据与问题卡是原记录的展开,沿用编号和版本。 |
填写顺序按下列章节推进,已在前序完成的材料引用其编号、版本和具体位置;不同范围或期间补写差异。字段不能判断时填写“资料不足+缺口+负责人+节点”,不需要该事项时填写“不适用+理由”,不要留下让接收者误以为没有问题的空白。填写完成后,核对本工具末尾的自查或接续说明,保存结果和未决事项并交给上述接收者。
一、确定确认范围与填写方式
1. 先说明本次为什么记录
以下信息可以按业务、项目或确认周期统一填写,同一范围内的事件直接引用,避免逐项重复。
表 T05-01|1. 先说明本次为什么记录
| 设置项目 | 填写内容 |
|---|---|
| 企业、业务或共同任务 | 〔名称、范围及有关独立主体〕 |
| 经营目标与关注的持续条件 | 〔为谁改善什么,涉及哪些任务、质量要求及长期能力〕 |
| 准备确认的投入与行动 | 〔日常履职、协同、改进、维护、探索等具体内容;说明如何处理范围外的新投入〕 |
| 记录用途及后续决定 | 〔交接、学习、履约、价值核算或进一步权益讨论;分别说明〕 |
| 适用约定与确认规则 | 〔文件、版本、生效时间、适用对象及期间,引用可查位置〕 |
| 受理、核对、决定与复核责任 | 〔承担主体、具体职责及授权依据;说明利益冲突的处理方式〕 |
| 时间、反馈与逾期协调 | 〔各环节预计时间、告知渠道、无法按期处理时的协调责任〕 |
| 资料管理与维护责任 | 〔必要资料、可见范围、保留和处置依据、更新责任人〕 |
| 设置版本、日期及核对意见 | 〔记录谁参与了范围核对,哪些不同意见仍待处理〕 |
经营目标帮助寻找贡献,确认范围应包括支持目标实现的必要工作。维护、预防、知识整理和专业异议可能不直接表现为新增收入,仍应根据实际任务辨认。已经获得工资、费用或其他报酬的工作,也可以进入贡献记录;是否需要进一步回报,要结合原有安排另行判断。
规则变化时,保留不同版本及其适用期间。对已经发生的投入,应查明当时的约定和条件,不用新的经营重点抹去已经完成的工作,也不以补录要求改变已有承诺。
2. 按事项复杂程度选用
常规事项可以只保留第三节的事件基本记录、第四节的必要证据关联,以及第八节的确认与告知内容。中间的核对步骤可以合并办理,责任和依据仍应可以查明。
涉及多人协作、重要回报、相互矛盾的材料或明显利益冲突时,再展开第五至七节。发生异议或结论修正时使用第九节;后续转交与资料管理参照第十节。已有业务记录足够说明事实的,引用原记录即可,不要求重新制作整套材料。
表中“〔填写〕”表示需要结合实际补充,行数可按事项增减。没有发生的情形写明“本次不涉及”;事实尚不清楚的写明“待核实”,并指出缺口。空白本身不表示没有贡献、没有责任或已经获得认可。
二、保持编号与判断层次清楚
1. 事件及关联编号
表 T05-02|1. 事件及关联编号
| 记录对象 | 编号与关联方式 | 使用要求 |
|---|---|---|
| 主体与关系 | 沿用主01、关01等编号。 | 区分实际投入者、提交者、代表及其所属组织,同一主体的多重身份分别说明。 |
| 所属任务 | 沿用任01等编号或企业已有任务编号。 | 一个任务可以包含多个事件;任务完成状态不能代替各项投入的核对。 |
| 贡献事件 | 本模板采用事01、事02等编号。 | 标识具体投入、行动或阶段工作。同一事件补充材料、修改状态时沿用原编号。 |
| 证据 | 沿用证01等编号,新增材料接续登记。 | 同一材料在不同事件中被引用时保留共同来源,不因多次引用变成多份独立证据。 |
| 问题 | 沿用问01等编号。 | 关联需要进一步处理的争议、遗漏或制度问题,说明责任与去向。 |
编号在约定的企业或项目范围内保持稳定。跨项目合并时增加项目标识,保留旧、新编号的对应关系。企业已有编号能够准确识别事件的,可以直接使用;同一任务内需要区分多项投入时,应有能够辨认各事件的补充标识。
一项交付、一次实际投入或一个周期的持续服务,都可以作为事件。划分尺度应能够说明工作及其作用。共同成果可以建立共同事件,再关联各方投入;拆分、合并或跨系统展示,不应改变实际投入数量。仅有未来承诺时,应标明拟投入及落实条件,不能记成已经完成的贡献。
2. 分开记录进展、事实与决定
表 T05-03|2. 分开记录进展、事实与决定
| 记录层次 | 填写方式 | 需要保留的区别 |
|---|---|---|
| 办理进展 | 已登记、核对中、待补充、待决定、已告知、转后续处理或本轮结案,并注明日期。 | 说明程序进行到哪里;某些步骤可以合并,部分事项也可以分别推进。 |
| 事实核对 | 沿用已核实、待核实、有争议,并写明具体事实。 | “已核实”须说明核实了什么,包括发现原陈述有误;材料不足与查明未发生分别记录。 |
| 贡献确认 | 写明确认的投入、与任务的联系、未确认内容及各自理由。 | 确认投入发生,不直接确认全部效果;部分作用无法判断时,不掩盖已得到支持的事实。 |
| 复核与后续处理 | 另记是否提出异议、是否进入复核、转交事项及其状态。 | 结果已告知不等于当事人同意,本轮结案也不等于权益已经兑现。 |
确认应落实到具体核对项。同一事件可以同时存在已经核实的行动、仍有争议的主体归属,以及尚待观察的使用效果。需要分别追踪时,可在事件内使用“项1、项2……”;引用时同时写明事件编号。
三、贡献事件基本记录卡
每个事件编号对应一份基本记录。先填写申报内容,再随核对进展补充判断;当事人陈述和确认结论保留各自来源。
表 T05-04|三、贡献事件基本记录卡
| 记录项目 | 填写内容 |
|---|---|
| 事件编号、名称与当前版本 | 〔事01……;名称具体说明投入或行动〕 |
| 所属任务与经营用途 | 〔任务编号;支持什么目标或持续条件,必要时引用附录四的映射位置〕 |
| 发生期间、阶段与登记时间 | 〔分别填写;补录时说明补录原因及原活动期间〕 |
| 实际投入主体与角色 | 〔主体、关系编号;谁以什么身份完成哪部分工作〕 |
| 材料提交者及代表依据 | 〔本人提交或代为提交;代表哪个主体,授权范围是什么〕 |
| 投入与行动陈述 | 〔提供了什么、完成了什么、使用了哪些资源;区分计划与实际发生〕 |
| 交付、成果或所维护的条件 | 〔具体内容、数量与单位、质量要求和目前状态;没有量化依据时用事实描述〕 |
| 接收、使用或知情主体 | 〔谁接收、使用或直接了解有关工作,其知情范围是什么〕 |
| 已观察作用与预期效果 | 〔分别填写目前已有依据的作用、尚待观察的效果及观察期间〕 |
| 协作依赖与关联事件 | 〔共同事件、各方投入、前后工作及历史成果的编号和实际联系〕 |
| 原有职责、约定与适用规则 | 〔引用任务要求、合作条件及规则版本;说明当前尚不明确之处〕 |
| 原有报酬与进一步主张 | 〔既有报酬覆盖什么,履行情况及材料来源;新增主张另列,尚未核实的注明〕 |
| 相关成本、影响与待核责任 | 〔各方为此付出什么,是否出现损害或异议;陈述与查明结论分开〕 |
| 证据与待核对项 | 〔证据编号;需要判断的具体事项,可列项1、项2……〕 |
| 当前进展与接续责任 | 〔由谁处理,下一步核对什么,预计何时回应〕 |
记录应具体到投入及其用途。“积极支持”“发挥关键作用”等评价,需要说明有关行动和依据。工作时长、活动次数与成果数量各有含义,不直接换算成统一的贡献大小。
探索未达到预期、服务未形成新增收入,均不自动否定已完成的投入。对于伴随虚假陈述、损害或不当转移负担的活动,应如实保留行动及后果,分别核对贡献、效果与责任。登记事件本身不表示认可其行为,也不表示批准奖励。
四、证据目录与补充记录
1. 将材料对应到具体判断
表 T05-05|1. 将材料对应到具体判断
| 证据编号、材料名称与版本 | 来源、形成时间与取得方式 | 对应事件、核对项及支持内容 | 可用范围、限制与矛盾 | 保存位置、访问范围与核对责任 |
|---|---|---|---|---|
| 〔填写〕 | 〔谁形成,何时形成,如何取得〕 | 〔说明支持哪项事实,不只写“证明贡献”〕 | 〔直接观察或转述,缺少什么,与哪些材料不一致〕 | 〔填写〕 |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任务约定可以说明准备完成什么,交付材料可以说明提交了什么,接收与使用记录则可能说明成果进入了哪些活动。核对者应指出材料能够支持的判断,超出其范围的效果推断另行说明。
来自同一原始说法的转发、截图或汇总,不能仅凭数量视为相互独立的验证。系统记录、当事人说明和专业意见都应查明形成背景;专业意见还需说明所用材料、判断方法及其限度。对反向材料和不同意见,应与支持性材料一并保留。
材料中包含与本事件无关的个人或合作信息时,可以引用必要片段或由适当人员核验,并保留查回依据的方式。不要求为证明一项投入而提交全部通信、客户资料或个人活动记录。
2. 对证据缺口安排具体工作
表 T05-06|2. 对证据缺口安排具体工作
| 事件与核对项 | 已有依据、缺少内容及其必要性 | 材料掌握者与协助取得责任 | 补充方式、预计时间与逾期接续 | 在此期间可以确认什么 |
|---|---|---|---|---|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资料由企业、接收方或其他合作主体掌握的,应由相应责任人协助核对,不把全部举证工作转给提交者。原活动未形成完整记录时,可以收集现存材料、知情人说明及其他适当依据,写明能够确认的范围。
“待补充”需要说明缺什么、为什么需要、由谁接续;重复索取已有材料不构成进展。部分事实已经得到充分支持的,可以先形成对应判断。仍无法查明的内容保留不确定性,不以统一分数制造确定结论。
五、事实与作用核对表
表 T05-07|五、事实与作用核对表
| 事件与核对项 | 原陈述及有关各方意见 | 证据与核对过程 | 当前事实判断 | 与任务的联系、作用及限度 |
|---|---|---|---|---|
| 〔填写〕 | 〔谁提出什么,分歧在哪里〕 | 〔引用证据及必要核对记录〕 | 〔已核实/待核实/有争议,并写明事实〕 | 〔已观察作用、依赖关系与待验证效果分别说明〕 |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核对可以沿着主体、行动、时间、完成状态、任务联系和实际使用展开。知情人说明需要注明其实际了解的部分;管理职务、组织地位和申报先后,不能单独证明某一方对成果具有更大作用。
投入已经发生、成果达到要求、成果被实际使用、使用改善了经营结果,是不同判断。能够支持前一项的材料,未必足以支持后一项。对于作用大小、替代条件及因果贡献的估计,应按第十六章进一步分析,保留方法与不确定性。
已有报酬作为判断背景记录。它可能回应特定职责、成本或风险,不能仅以“已经付过钱”否认事实贡献,也不能仅以确认了贡献就认定存在额外给付义务。具体权益仍应查回相应依据。
六、协同贡献、重复记录与归因分歧
1. 共同成果与各方投入
表 T05-08|1. 共同成果与各方投入
| 共同事件、任务与成果范围 | 参与主体及各自事件 | 可分别确认的投入 | 相互依赖与共同作用 | 尚未解决的归因及处理去向 |
|---|---|---|---|---|
| 〔说明同一成果覆盖的阶段与状态〕 | 〔填写〕 | 〔填写〕 | 〔哪些作用依靠配合,哪些难以单独拆分〕 | 〔填写〕 |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共同事件说明整体过程,各方事件说明实际投入。协调、维护、专业支持和历史积累的使用,应与直接交付保持联系。共同作用暂时不能可靠拆分时,可以保留共同贡献及已经明确的参与事实,不强制为每人填入一个比例。
如果后续需要估计各项投入对结果的作用,应注明估计对象、比较依据和假设;如果需要协商回报份额,则注明分配规则及权限。因果作用估计与协商接受的回报比例不能互相替代。
2. 关联与去重处理
表 T05-09|2. 关联与去重处理
| 待比较的记录或证据 | 查明的关系及依据 | 记录处理方式 | 汇总时采用的口径 | 处理者、日期与待复核事项 |
|---|---|---|---|---|
| 〔填写〕 | 〔重复提交/同一事件的不同材料/共同成果及组成部分/新增投入/状态更新;说明依据〕 | 〔关联、补充或保留独立事件,指明主要记录位置〕 | 〔什么可以累计,什么只作关联展示〕 | 〔填写〕 |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比较时应核对任务、主体、期间、行动和成果,不只比较标题。一个人在不同身份下引用同一行动、组织与成员分别展示同一成果、同一事件在不同生态和体系中出现,都需要保留关联,避免按同一口径重复累加。
历史成果的再次使用,应区别原始形成与本轮新增的适配、维护和更新;承诺、投入到位、交付和使用,也可能是同一安排的不同状态。事实上的新行动可以单独记录,状态变化本身不当然增加投入。
去重用于澄清统计与判断对象。原始申报来源应按记录管理安排保留,不因合并而丢失提出者及其说明。同一历史贡献可能依据不同约定获得持续或多项回报,是否构成重复给付,要另外核对各项回报的依据和覆盖范围。
七、确认流程与办理轨迹
受理时先辨认事件、范围及接续责任,再核对事实、判断与共同任务的联系,由具有相应权限的主体作出决定,告知结果并转入后续处理。普通事项可以合并步骤,重要分歧和例外安排应保留独立核对。
表 T05-10|七、确认流程与办理轨迹
| 日期与处理环节 | 处理主体、角色及权限依据 | 使用的材料与完成的工作 | 结果、理由及未完成部分 | 下一步责任、预计时间与告知情况 |
|---|---|---|---|---|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每次补充、转交或延期,应说明实际进展和接续安排。超出原确认范围的事项,记录转交依据与接收责任;重复提交关联原事件,不使当事人反复启动同一流程。
材料提供者、专业评价者和最终确认者可以承担不同职责。确认涉及本人回报、关联方利益或被质疑的行为时,应写明利益关系及回避、独立复核安排。跨组织确认还应核对各方权限,一方的内部认可不直接代表其他主体接受新增义务。
按明确规则批量或自动处理的常规事项,可以保留批次与事件对应、采用的规则版本、输入依据和异常去向,由指定主体负责规则维护及适当抽查。自动生成的状态不能替代对争议、输入错误和规则例外的实际处理。
八、贡献确认决定与结果告知
1. 确认决定记录
表 T05-11|1. 确认决定记录
| 决定事项 | 填写内容 |
|---|---|
| 事件、核对项与本次决定范围 | 〔说明本次判断哪些事项,覆盖哪个期间〕 |
| 决定编号或版本、日期 | 〔关联原事件,区分初次确认与后续修正〕 |
| 确认主体与权限 | 〔谁作出决定,依据什么授权;适用批量处理时写明负责主体〕 |
| 适用规则与约定 | 〔具体条款或内容、版本、生效时间及适用于本事项的理由〕 |
| 采纳的证据与核对结果 | 〔证据编号及对应事实;注明主要矛盾如何处理〕 |
| 本次确认的投入与行动 | 〔谁实际完成什么,时间、范围与完成状态〕 |
| 确认的任务联系及已知作用 | 〔支持哪项工作、形成或维护什么条件;说明判断限度〕 |
| 未确认或暂未处理的内容 | 〔分别说明事实尚不清楚、作用待观察、查明陈述不实、范围不符或其他原因及依据〕 |
| 对主要分歧的回应 | 〔各方提出什么,采纳或未采纳的理由是什么〕 |
| 共同成果与汇总口径 | 〔关联事件,分别说明独立投入、共享成果与不重复累计部分〕 |
| 后续用途与待办事项 | 〔转交什么、由谁接收、预计何时完成;没有后续事项的说明〕 |
| 复核安排及必要的独立检查 | 〔谁已复核、检查什么;存在利益关系时如何处理〕 |
| 告知、异议与继续核对途径 | 〔如何了解依据、提出不同意见、补充材料及查询进展〕 |
确认结论应写成能够核对的具体表述,说明“在什么范围内,哪些事实与作用得到何种依据支持”。不要只填“贡献有效”或“审核通过”,使后续使用者无法知道决定包含什么。
暂不能确认,需要说明证据或观察条件的缺口;经核对未支持原主张,需要说明查明的事实及理由。未进入本次新增记录范围,只说明本次处理边界,已有投入和承诺仍应有适当去向。对部分事实的否定,也不自动否定同一事件中的其他工作。
确认记录可以支持履行已有承诺或讨论进一步权益。具体回报、取得条件、责任与风险,需要查回相应约定;投入已经确认,也不等于其全部价值、资产归属或资本性质已经确定。
2. 告知与回应记录
表 T05-12|2. 告知与回应记录
| 告知对象及其身份 | 告知日期、方式与内容范围 | 可查依据及信息保护方式 | 对方回应或尚未回应 | 异议、补充事项与接续责任 |
|---|---|---|---|---|
| 〔填写〕 | 〔结果、理由、未决事项及后续途径〕 | 〔原材料、必要摘要或适当核验〕 | 〔分别记载收到、理解、同意或不同意见〕 | 〔填写〕 |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告知应让有关参与者理解与自身有关的决定及其依据。涉及他人信息或合作秘密的,可以提供足以理解和回应的摘要,说明进一步核验途径。发送了通知、对方收到通知、对方认可判断,是不同事实;签收或未立即回应不直接表示同意全部内容。
九、复核、申诉与更正记录
1. 复核与异议处理卡
表 T05-13|1. 复核与异议处理卡
| 记录项目 | 填写内容 |
|---|---|
| 关联事件、原决定与问题编号 | 〔明确重新检查的对象〕 |
| 发起来源、日期与提出主体 | 〔定期抽查、异常线索、当事人异议或其他来源;代表提出时注明授权〕 |
| 主要异议与请求 | 〔遗漏了什么、哪项判断或程序受到质疑,希望重新核对什么〕 |
| 分歧性质 | 〔事实、任务边界、重复计算、作用判断、规则适用、程序、权益依据或其他问题〕 |
| 已有材料与新增线索 | 〔关联证据;分别注明主张、线索和已核实事实〕 |
| 受理与独立审查责任 | 〔谁受理、谁审查、权限和利益关系如何核对,原确认者如何提供说明〕 |
| 各方说明与缺失信息 | 〔记录主要意见,说明尚缺材料由谁协助取得〕 |
| 预计回应及延期安排 | 〔阶段时间、延期理由与逾期协调渠道〕 |
| 必要的临时处理 | 〔是否需要保留材料、标记争议或暂缓相关新增处理;依据、范围、权限及复查时间〕 |
| 复核结论与理由 | 〔维持、部分修正、重新确认或转交处理;回应主要异议及判断限度〕 |
| 纠正执行与再次审查 | 〔谁落实哪些修正,何时完成;新材料、程序问题或未执行事项如何继续提出〕 |
| 告知与实际完成情况 | 〔引用告知记录,保留纠正完成的依据〕 |
被遗漏的参与者及受到判断影响的人,应能够提出问题;不会填写表格或无法取得系统记录的,可以由受理人员协助整理。提出异议不以已有贡献分数或激励资格为条件,原确认者也不应单独控制针对其判断的最终复核。
复核需要使有关各方有机会说明事实,并处理善意提出问题者遭受不当压力的情况。匿名线索可以启动核查,但线索、证据不足或申诉未获支持,都不能单独证明任何一方存在故意滥用。对事实错误、工作疏漏和查明的不当行为,应分别说明处理依据。
临时措施应限于必要范围,并有检查和解除安排。无争议且已经成立、到期的义务,应按自身依据继续处理,不能因为一项新增主张进入复核就一并搁置。
2. 版本更正与影响追踪
表 T05-14|2. 版本更正与影响追踪
| 事件及原版本、原判断 | 新增依据与更正内容 | 更正理由、权限、责任人与日期 | 已使用原结论的记录或决定 | 通知、调整及执行核验 |
|---|---|---|---|---|
| 〔填写〕 | 〔事实补充、判断修正或记录错误分别说明〕 | 〔填写〕 | 〔权益、任务、报告或其他后续用途〕 | 〔由谁完成,何时完成,依据是什么〕 |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更正应保留原内容、新内容及修改理由之间的联系,明确当前有效版本,避免后来使用者继续沿用旧结论。涉及已转交的回报或其他决定时,应通知相应责任人核对实际影响,不能将修改记录视为已经完成全部纠正。
个别事件的纠错与规则修改分别办理。反复出现的争议可以形成规则改进事项,转交具有修改权限的主体;新的规则如何适用,应明确生效条件及对原有安排的处理。
十、后续转交与资料管理
1. 确认结果的接续记录
表 T05-15|1. 确认结果的接续记录
| 事件、决定版本与已确认内容 | 后续用途及接收记录 | 接收主体、权限与待办事项 | 期限、回应与完成依据 | 未决部分及持续跟踪责任 |
|---|---|---|---|---|
| 〔填写〕 | 〔任务交接、成果维护、既有承诺履行、权益讨论或价值核算〕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填写〕 |
对已有明确约定、取得或履行条件已经满足的事项,按相应安排接续办理,不因建立新记录增加无必要的审批。对拟议新增权益,则需明确决定依据和权限,不把转交讨论写成已经取得回报。
确认用于不同目的时,可以分别关联:附录六“贡献—权益—责任—风险匹配表”核对进一步安排的依据;附录七“治理规则与权益机制设计模板”明确规则及运行条件;附录十“利益相关者价值、成本与损益报告模板”连接实际成果、各方所得与成本。关于制度是否产生预期效果的判断,还需按照第二十五章及附录八、九组织检验。
登记或确认贡献,本身不等于取得股权、证券权益或满足会计资产确认条件。本模板保留事实和制度依据,具体权益按其自身条件识别;已有权利也不因记录遗漏、程序拖延或关系退出而自动消失。
2. 资料使用与维护安排
表 T05-16|2. 资料使用与维护安排
| 管理事项 | 应确定的内容 | 本次安排 |
|---|---|---|
| 收集与访问 | 为确认什么而收集,由谁查看哪些内容;原材料与对外说明的范围分别确定。 | 〔填写〕 |
| 修改与版本 | 谁可以补充、纠正或形成决定,如何保留处理轨迹并识别当前有效结论。 | 〔填写〕 |
| 保留与处置 | 根据具体用途、存续义务、争议处理及适用要求,确定期限、复查时间和处置责任。 | 〔填写〕 |
| 退出与交接 | 角色结束后如何调整访问权限,未决事项和仍需保留的记录由谁接续。 | 〔填写〕 |
| 备份与恢复 | 如何防止必要记录丢失,出现错误或不可用时由谁恢复和核对。 | 〔填写〕 |
可追溯要求与必要的信息保护应共同落实。事件索引可以只列编号、简要事项、当前版本及处理责任,详细证据按权限查阅;不要求所有参与者看到全部材料,也不要求无限期保留全部原始数据。
十一、完成记录后的自查
表 T05-17|十一、完成记录后的自查
| 检查事项 | 核对结果与待补工作 |
|---|---|
| 事件能否辨认,是否与具体任务、期间和实际投入相联系? | 〔填写〕 |
| 实际投入者、提交者、组织代表及权限是否分清? | 〔填写〕 |
| 证据是否指向具体判断,来源、限制与相反材料能否查回? | 〔填写〕 |
| 已核实事实、作用估计及未来预期是否分别表达? | 〔填写〕 |
| 共同成果、个人投入、历史积累与新增工作是否保留关联,汇总有无重复? | 〔填写〕 |
| 适用规则、决定权限、利益冲突及独立复核是否能够说明? | 〔填写〕 |
| 未确认部分是否有具体理由、接续责任及回应安排? | 〔填写〕 |
| 有关参与者是否能够了解结果、提出异议,并取得必要协助? | 〔填写〕 |
| 更正是否传递到已使用原结论的后续记录与决定? | 〔填写〕 |
| 记录负担和信息范围是否必要,已有义务与实际兑现是否另有跟踪? | 〔填写〕 |
自查用于发现缺口,不汇总为贡献大小或权益等级。尚未解决的事项应注明对当前判断的影响:哪些结果可以继续使用,哪些需要限制用途或等待补充,并由相应责任人明确处理。
本轮记录结论:〔可使用的确认结果及其范围〕
未决事项与接续安排:〔问题、责任人、期限及所需依据〕
核对人、日期与下一次复查条件:〔填写〕
一份贡献记录的用途,在于让共同工作有事实依据,让确认决定可以解释和修正,并让需要履行或继续讨论的事项有人接续。记录是否充分,应回到这些用途判断,使确认工作能够支持持续合作,并使记录与办理成本同实际用途相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