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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kchain — Teknologi Dasar Teori Modal Pemangku KepentinganV1.0 · 2026-10-08

Blockchain — Teknologi Dasar Teori Modal Pemangku Kepentingan

Prakata — Mengapa Penciptaan Bersama Memerlukan Teknologi Kelembagaan

Sekitar 10 menit · V1.0

Teks: bahasa Mandarin asli

前言 共同创造为什么需要制度技术

共同创造的深层问题,是人们如何在共同形成的未来中拥有可以信赖的位置。

企业的成长依赖多种投入:资金、劳动、知识、需求、信任,以及在不确定条件下持续合作的意愿。这些投入在组织中相互作用,逐渐形成产品、能力、关系和新的发展机会。价值由此产生,未来也由此展开。然而,参与创造与参与未来之间,仍然需要建立明确的制度联系。人们已经付出了什么,哪些付出形成了长期力量,这些力量由谁维护,创造者能够据此获得什么,又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都需要得到回答。

《利益相关者资本论》所关心的,正是这种联系如何成立。它尝试从共同创造出发,重新理解资本的形成,讨论分散的贡献如何经过组织吸收与持续协作,形成能够跨越当期、支持未来发展的资源、能力和合作关系。在这一过程中,贡献确认、资本形成、权益配置与治理安排各有其条件,也彼此衔接。共同成长需要通过这些具体联系,成为参与者可以理解、可以预期、可以参与维护的制度过程。

这也把一个更进一步的问题带到我们面前:这样的制度,如何获得持续运行的能力?

一项承诺可以写进文件,一套原则可以获得认同,一种分配方案可以经过充分讨论。但从约定到履行,还隔着记录、确认、核算、执行、监督和纠错。参与者越多,合作跨越的组织越广,时间越长,这些环节就越难依靠个人记忆和临时协调维持。制度需要拥有能够承载自身的技术基础,使过去的承诺在今天仍然可以核验,使今天的贡献与未来的安排保持联系。

本书把这一类承载和执行制度的技术称为“制度技术”。它把主体资格、行动权限、权利义务和处理程序嵌入协作过程,使规则能够在关键环节发挥实际约束。谁可以提交一项记录,谁有权确认它,什么条件满足后可以执行分配,发生争议时由谁复核,修改规则又需要经过什么程序,都是制度技术需要处理的问题。由此,技术设计也进入了权利、责任与权力配置的领域。

从这个角度出发,区块链提供了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方向。

理解这一方向,可以从信息复制与资产转移的区别开始。发送一份数字文件,通常意味着接收者得到一份副本,发送者仍然可以保留原有内容。复制使知识能够传播,使协作可以扩展,也构成信息网络的重要能力。但资产转移需要另一种秩序:接收者获得相应控制之后,发送者不能继续把同一份已经转出的资产作为自己的可支配资产再次使用。这里需要确认的,是控制状态的改变及其有效性。

数字支付早已能够通过中心化账本处理这一问题。区块链开辟的方向,是让多个参与节点在一定协议与安全条件下共同验证交易、确认顺序并维护资产状态。账本数据依然可以复制,但复制一份账本,并不能复制出一份在同一套规则下有效的资产。共同维护的记录由此能够支持一种受规则约束的排他性,使数字环境中的资产控制与转移获得可核验的技术基础。

这一变化把数字技术带到了产权制度的重要问题面前:什么可以被控制,谁拥有处置权限,转移通过什么程序成立,第三方依据什么识别结果。链上控制还需要与组织认可、合同安排及适用的法律制度衔接,才能进一步讨论具体权利及其效力。正是在这种衔接之中,技术开始为数字资产以及部分现实权益的表达与流转提供新的制度空间。

对于利益相关者资本治理,这个空间的意义还可以继续向前展开。共同创造涉及的往往是持续关系:贡献可能分阶段兑现,责任可能延续到交付之后,风险可能在未来才显现,某些权益则需要满足约定条件才能取得。由此值得研究的是,技术能否把这些跨越时间的联系表达清楚,使参与者知道自己的贡献处于什么状态、未来安排依赖什么条件,以及哪些变化需要重新协商。

资产转移于是成为一个入口,通向权利义务关系如何被组织的问题。

要维持这样的关系,仅有记录还不够。多个参与者必须能够按照某种程序,确认哪些记录有效,哪些行动改变了共同状态。这使共识机制成为本书的另一条主线。

共识机制具有清晰的制度内涵。参与资格决定谁能够进入确认过程,验证规则决定什么可以被接受,排序与最终性安排处理冲突记录,成本和激励影响参与者的行为。不同机制对这些问题作出不同回答,也形成不同的权力结构与责任安排。研究它们,需要同时考察技术条件与制度后果:确认过程是否可靠,参与门槛由谁承担,权力是否趋于集中,以及出现异常时谁能够作出回应。

这里还存在两种相互连接的过程。参与者通过协商与治理形成或接受制度规则,技术系统依据这些规则形成对账本状态的共识;当规则需要改变,问题又回到提案、审议、授权和协调。共识能够促成制度,制度也组织共识。把这两种过程联系起来,才能理解技术运行背后的社会基础。

这种理解也允许我们对“共同”提出更深入的认识。共同创造并不要求所有参与者拥有相同的立场。不同主体对时间、风险、回报和组织未来的判断,可以长期存在差异。制度的一个重要任务,是使这些差异能够被表达、被协调,并在必要时得到救济。参与者即使对结果仍有保留,也可能接受证据如何确认、决定如何形成以及决定如何被复核的程序。共同治理的成熟程度,因而也体现在它容纳分歧、维持合作的能力之中。

本书希望沿着这一方向,将区块链放回共同创造的完整过程。贡献需要证据,也需要确认权限与异议程序;计量需要方法,也需要承认难以计量的部分;资本形成需要长期作用的依据;收益安排需要可分配的资源;治理需要代表、监督和责任承担。技术只有与这些条件结合,才能使记录成为有意义的制度依据,使执行服务于参与者已经认可的安排。

在这里,区分不同概念是一项建设性的工作。贡献得到记录之后,还要论证它是否以及如何形成资本;资本与具体权益之间,需要说明归属和配置的依据;收益权与治理权,则应当分别解释。只有把连接这些环节的条件写清楚,系统才知道何时应当执行,何时需要判断,何时必须停下来等待争议处理。这些区分使制度能够进入技术,也使人们能够检查技术是否忠实于制度。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技术会放大被写入其中的规则。合理的安排可以因此获得连续执行的能力,不合理的安排也可能被更快、更广泛地贯彻。一个系统即使运行稳定,仍可能持续忽略某类贡献,或者让缺少议价能力的参与者承担过多风险。因此,制度技术需要把监督、申诉、修订与退出纳入自身结构。执行的确定性,应当与规则的可审查性共同建立。

本书也将用这一要求审视区块链本身。采用何种技术,需要回到协作条件与实际效果。在某些情形下,普通数据库与明确的组织责任已经足以支持制度运行;在另一些情形下,多方共同核验、跨组织共享状态和限制单方改写记录的需求,可能使区块链具有意义。判断应当来自比较:它是否改善了确认与履约,是否降低了争议成本,是否增强了参与者的合理预期,以及这些改善是否足以承担新增的复杂度。

对现有机制的检验,也为讨论未来建立了起点。

本书希望进一步探索,制度能否获得可验证、可组合与可演化的能力。可验证,意味着人们能够检查规则是否被一致地执行,并依据证据评价其后果;可组合,意味着不同组织可以在保留各自制度的同时,明确互认哪些身份、记录与义务;可演化,意味着规则能够在保护稳定承诺的前提下,经过反馈、讨论、试验和授权不断修订。这些能力若能建立,共同创造就可能在更广泛的组织之间形成持续联系。

这样的未来,还将面对人与人工智能共同参与生产和协作的问题。当智能体在授权范围内承担任务,成果背后会同时关联人的知识、组织资源、数据、模型与自动执行。我们需要研究如何识别这条贡献链,如何防止虚假记录被规模化制造,以及如何把责任落实到相应的人和组织。能够执行任务,并不会自行回答谁应获得权益;能够分析规则,也不会自行产生修改制度的正当权限。未来制度的设计,需要使越来越强的技术能力与清晰的授权关系共同成长。

更远一步,我们可以设想:制度在正式改变之前,能够接受更充分的规则检查、情景模拟与有限试验;参与者能够比较不同安排对各方的影响,再决定是否采用。这样的探索有望改善制度学习,但仿真结果仍需接受现实检验,指标变化也需要回到人的处境中解释。制度的目标由谁提出,代价由谁承担,哪些承诺必须维护,始终属于共同治理需要回答的问题。

这些方向构成本书的研究议程。它们需要新的概念,也需要明确的成立条件、可操作的机制和能够推翻设想的反例。面向未来的思考,应当有能力提出尚未实现的可能,也有能力说明为什么可能失败。我们希望以这种方式扩展利益相关者资本治理的想象空间,并把想象逐步转化为可以讨论、比较和检验的制度设计。

全书将从区块链的制度技术属性出发,讨论数字资产的归属与转移,进入共识和执行机制,再沿着贡献确认、资本形成、权益配置与协同治理展开,继而检验系统的实际作用,探索未来制度的可能形态。它面向希望组织长期合作的人,也面向希望理解技术如何参与塑造组织关系的人。技术原理在其中承担解释机制的任务,资本与治理则决定我们为什么研究这些机制,以及如何评价它们。

共同创造之所以需要制度技术,是因为人们交付给合作的,除了当下的资源,还有对未来的期待。长期投入需要能够核验的承诺,持续合作需要能够维护的规则,参与未来需要能够说明依据的权益。制度技术的价值,应当体现在它对这些联系的支持之中,使参与者更有理由投入,也更有能力理解、监督和共同塑造合作的进程。

本书由此出发,探索共同创造如何获得与其复杂性相适应的制度能力,并让这种能力成为共同成长的基础。

让共同创造,成为共同成长的资本。

定稿补强:本书的使用边界

本书讨论的是一种制度与技术的分析框架。它可以帮助读者识别主体、权利义务、记录、执行和治理之间的关系,但不直接构成特定法域的法律意见、特定主体的会计政策、税务结论,也不构成对实际系统的安全认证。任何落地方案都必须重新确认主体、资产、交易、参与者、所在地、数据流和强制性规则。

全书坚持三个层次分别成立:技术系统可以确认谁能够改变某项链上状态,组织制度可以承认某种资格、程序与权益,法律制度则决定有关权利是否成立、如何对抗第三人以及如何救济。三者可以衔接,不能相互冒充。同样,本书所说的“利益相关者资本”首先是治理概念;它是否进入财务报表、公司法资本或税务口径,应由适用规则和具体事实另行判断。

因此,本书提出的模板用于建模、讨论、试验与审议。模板填写完整不等于合同、登记、公司决议或会计确认已经生效。读者使用这些工具时,应保留适用法域、专业审查、批准状态与剩余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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