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十二 链上控制、制度权益与法律权利对应检查表
本附录用于阻止“上链即确权”“持钥即所有”“凭证即权利”等跨层推导。每项重要资产或权益都应建立技术控制、制度认可和法律权利三栏记录,并说明三层不一致时的处理。
一、三层对应主表
表A12-1 逐项核对模板
| 项目 | 技术控制 | 制度权益 | 法律权利 |
|---|---|---|---|
| 主体 | 哪个地址、账户或密钥满足控制条件 | 组织认可谁为权益人 | 法律、合同或登记确认谁为权利人 |
| 对象 | 哪个链上状态或凭证 | 哪项收益、治理、使用或退出请求 | 哪项物权、债权、成员权或其他权利 |
| 依据 | 协议规则、合约和签名条件 | 章程、计划、治理决定或账户规则 | 法律、合同、登记或有权机构决定 |
| 变动 | 交易、授权、更换密钥或合约调用 | 批准、归属、撤销、转让和冲正 | 交付、登记、通知、同意或法定程序 |
| 限制 | 锁定、多签、黑名单、暂停或额度 | 条件、期限、回避、不可转让 | 强制性规定、第三人权利、监管和司法限制 |
| 证据 | 交易回执、状态证明、签名和日志 | 权益账户、决议、版本和通知 | 合同、登记簿、证书、裁判或其他法定材料 |
| 救济 | 恢复、迁移、暂停和技术更正 | 申诉、复核、补偿和治理接管 | 仲裁、诉讼、执行及行政救济 |
二、常见不一致情景
表A12-2 三层分离及处理
| 情景 | 风险 | 处置原则 |
|---|---|---|
| 私钥被盗,链上资产已经转出 | 技术状态改变但原权利人未授权 | 保全证据、停止后续执行、依法依规判断返还与补偿 |
| 托管人控制账户 | 控制者与权益人不同 | 明确受托范围、隔离资产、对账和退出交接 |
| 员工代组织签名 | 操作者可能无业务决定权 | 核对组织授权、事项范围和权限有效期 |
| 通证可转让但合同权益不可转让 | 技术转移无法产生完整制度或法律效果 | 在协议中限制或要求外部批准与登记 |
| 权益已经终止但凭证仍可展示 | 旧签名有效,当前状态失效 | 提供撤销和状态查询,接收者检查时点 |
| 合约自动分配违反强制规则 | 技术执行完成但权利结果受挑战 | 启动暂停、冲正、补偿和法律处置 |
| 现实资产毁损而链上映射仍存在 | 映射与关联资产脱节 | 更新关联状态、披露风险、处理保险和责任 |
三、现实资产映射检查
- [ ] 关联资产可以被唯一识别,状态更新责任明确;
- [ ] 映射主体有权作出声明并持续维护;
- [ ] 实物保管、保险、负担、查封和毁损能够进入更新流程;
- [ ] 链上转移触发何种合同、交付或登记后果已经说明;
- [ ] 第三人和公共登记的优先关系已经审查;
- [ ] 凭证持有人能够取得必要信息并行使救济;
- [ ] 映射终止、资产替换、托管人退出和系统迁移已有方案。
四、权利束登记
所有权、收益权、治理权和使用权分别记录,不使用一个“所有者”字段隐含全部能力。每类权利必须包含权利主体、义务主体、内容、条件、期限、转让、优先、负担、行使方法和救济。若采用同一通证表达多项权利,仍要能够单独查询每项权利的依据和状态。
五、专项审查触发
涉及现实资产、融资、公开转让、消费者、劳动报酬、跨境数据、证券或集体投资安排时,必须进入适用法域的法律和监管审查。本表只能暴露问题,不能自行给出法律效力结论。
审读补强:法律分类与救济字段
每项对应检查增加:适用法域、对象类型(原生资产/合同请求/登记型权利/现实映射)、权利和义务主体、生效与第三人条件、代表权与签署形式、通证或发行分类、准据法与争议地、破产/优先顺位、技术纠错、现实履行和法律救济。未完成专业审查时,状态必须标为“制度模型,法律效力待确认”。
使用与控制栏
| 字段 | 填写要求 |
|---|---|
| 对象与适用范围 | 说明组织、业务、群体、资产或系统边界 |
| 负责人/批准人 | 分别记录编制、维护、批准与独立复核责任 |
| 版本与日期 | 版本、生效日、复核日、失效或替换版本 |
| 证据与保留 | 证据位置、访问权限、保留期和删除/归档规则 |
| 法域与专业审查 | 适用法域、法律/技术/治理/财务审查人及状态 |
| 状态与关闭证据 | 草案、试验、有效、暂停、终止;附批准、测试或复核证据 |
控制栏未填写完整时,本附录只能作为建模或审议工具,不能被表述为已经生效的合同、决议、登记、会计确认或系统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