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이해관계자 자본론V1.0 · H03 · 2026-10-19

이해관계자 자본론

제10장 — 신뢰와 호혜: 장기적 협력은 어떻게 형성되는가

약 36분 · V1.0 · H03

본문: 중국어 원문

第十章 信任与互惠:长期合作如何形成

本章导读 本章小结

面对投入不足,可以先读10.1与10.2,理解回报、尊重和现实参与条件;面对承诺失信或合作中断,则将10.3与10.4连起来读。研究者应关注信任通过什么行为形成,以及不同选择机会怎样改变合作预期。全章抓住一个观察方法:把口头承诺、实际履行和参与者下一步的选择放在一起比较。

本章概述

共同创造要持续发生,需要参与者既有继续投入的理由,也有能够参与的现实条件。合作带来什么回报,自己受到怎样的对待,承诺能否履行,都会进入对未来的判断。信任与互惠由此连接制度和行动,使共同事业有机会获得反复投入与持续协作的支持。

本章从持续投入的动机与条件出发,考察回报、公平、尊重与归属如何进入合作体验,并分析可信承诺、互惠行为与合作预期之间的联系。实际履行为信任提供依据,彼此回应又影响下一次投入。把这些联系纳入治理,有助于理解制度如何支持有价值的合作,以及共同贡献在什么条件下能够积累为长期能力。

长期关系也可能经历失望、分歧与信任受损。本章进一步讨论,解释怎样澄清事实与责任,补偿怎样回应损失,制度改进与后续履行又怎样为关系修复提供依据。承担既有责任、恢复信任与继续合作,需要分别判断,并尊重参与者的自主选择。将合作的形成、维持与修复共同纳入资本治理,企业才能更有条件维护共同创造的基础,让参与者获得合理回报、应有尊重和适当的参与机会,并在可信的关系中支持彼此的长期成长。

10.1 人为什么愿意持续投入

企业的长期发展,需要参与者在一次合作之后,仍然愿意提供知识、能力、资源与配合。已有制度可以规定回报与参与的条件,持续的共同创造则还需要回答:参与者为什么愿意再次行动,并把自己的一部分未来与这项事业联系起来。

这一问题将权益的正当性与合作的形成连接起来。适当的权益安排为参与者提供应有的对待,但人是否继续投入,还会受到自身目标、现实条件和合作经验的影响。企业需要理解这些联系,才能使制度进入参与者真实的行动选择。

本书所说的持续投入,指参与者在相互联系的活动中,继续为共同事业投入劳动、知识、资源并参与协作,在适当条件下维护或发展共同能力。它可以体现为可靠地履行工作,也可以体现为分享经验、提出改进或支持后续合作。投入的持续性,需要与方向、质量及实际作用共同判断。

因此,关系持续存在,并不能单独说明投入意愿强烈。参与者可能仍然保持某种身份,却已经减少主动配合;也可能按照合理节奏参与,并不频繁出现,但每次都能提供可靠支持。资本治理需要认识参与者为什么留下,以及留下之后实际提供了什么。

迈耶与艾伦关于组织承诺的研究,区分了维持雇佣关系的三类心理基础:基于情感认同而希望留下,基于离开成本而需要留下,以及基于义务感而认为应当留下。这些因素可以同时存在。该框架提醒我们,相似的持续行为可能具有不同的动机来源。110

这一认识不能直接替代对客户、伙伴等关系的分析,却提供了一个重要提醒:观察持续时间,还应当辨认兴趣、认同、义务、依赖和选择条件分别发挥了什么作用。愿意继续合作、暂时难以退出,以及正在完成已有责任,应当在具体关系中分别理解。

对本书而言,可以从三个相互联系的问题认识持续投入:这项合作是否值得,自己是否能够持续参与,以及投入与未来之间的联系是否可信。这些判断未必以明确计算的形式出现,也可能来自日常经验、共同工作的感受和已经形成的习惯。它们会随着新的信息与处境变化不断调整。

首先,合作需要对参与者具有可以理解的价值。

企业所追求的增长,对参与者意味着什么,需要通过实际关系建立。获得收入、解决需要、运用专业能力、发展新的本领,或者参与自己认可的事业,都可能使投入具有意义。企业的发展目标只有与这些具体价值发生联系,才有条件成为不同参与者愿意支持的共同方向。

这种联系允许动机存在差异。有人重视稳定,有人希望获得成长,有人更看重工作本身的意义,也有人愿意履行已经认可的责任。一个人还可能同时具有多种动机,并在不同阶段调整其重要程度。把所有参与者理解为只追求同一种回报,会使制度难以回应真实需要。

认同共同方向,也不要求参与者把全部生活目标交给企业。一个人可以认真履行专业责任,同时保有独立的发展计划;一项合作也可以在目标有限的情况下具有持续价值。共同创造需要形成可以共同支持的事业,并为各方保留合理的个人空间。

瑞安与德西的自我决定理论,强调自主、胜任和关系联结等心理需要,以及社会环境对动机的支持或限制。这一视角提示我们,持续行动也与参与者能否认可自己的选择、发挥能力并与他人建立联系有关。经济所得与这些经验,可以同时进入对合作价值的判断。111

本书据此关注参与者在合作中的主动地位。目标是否能够理解,职责范围内是否具有适当选择,自己的判断是否有机会进入工作,都可能影响投入的方式。本书在治理安排中强调,让参与者理解并认可行动理由,并在相应责任范围内保有有意义的选择。

投入还需要与能够产生作用的经验联系起来。参与者提供的信息是否被认真使用,完成的工作怎样支持共同任务,遇到困难时能否获得必要帮助,都会影响其对继续行动的判断。能够辨认自己的作用,为再次投入提供现实依据;长期无法理解行动的意义,则可能削弱继续付出的理由。

这种作用未必总表现为显著创新或新增收入。稳定交付、维护质量、处理协作中的细小问题,同样可能支持共同能力。企业需要让这些工作的意义能够被理解,也需要承认探索结果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对投入的反馈应当真实,使参与者知道已经取得什么、还需要调整什么。

其次,愿意投入还需要与能够持续投入的条件相结合。

参与者有意支持共同事业,并不意味着其具备无限的时间、资金和精力。现实的生活与经营需要,影响各方能够等待多久、承受多少不确定性,以及还能投入哪些资源。如果当期所需长期得不到支持,未来机会即使具有吸引力,也可能难以转化为持续行动。

因此,合理且能够履行的当期安排,具有支持持续参与的作用。报酬的取得、资源的到位、任务负担和必要的休息与调整,都会影响后续行动的基础。企业期待长期投入,应当同时认识参与者今天如何维持生活、经营和履责能力。

这一点也要求区分意愿不足与条件不足。参与者可能认可目标,却缺少完成工作的工具、权限或配合;也可能愿意承担新任务,却已经没有相应时间。仅以提高奖励回应所有问题,未必能够解除这些限制。需要先辨认阻碍发生在哪里,再提供与问题相适应的支持。

持续投入还需要具有可以延续的节奏。如果一种安排只能依靠不断增加负担才能维持,其后续基础就需要重新评价。能够改进方法、减少无效消耗,并为能力恢复和更新保留条件的合作,才更有可能延续。投入数量增加,应当与参与者的承受能力和创造质量一起观察。

第三,参与者需要能够判断,今天的投入将在未来受到怎样的对待。

把知识交给共同使用,将资源用于需要较长时间的活动,或者依靠他人完成自己无法独立完成的任务,都意味着部分结果取决于他人的行动。参与者无法控制所有后果,便需要判断,有关各方是否值得依赖,以及自己愿意接受多少这样的不确定性。

梅耶、戴维斯与斯库尔曼的组织信任模型,将信任与一方愿意承受另一方行动所带来的脆弱性联系起来,并区分这种意愿与实际的风险承担行为。这有助于理解,信任涉及参与者是否愿意让对方的行动影响自己重视的利益,同时仍需结合具体情境判断。112

在共同创造中,这种判断既涉及企业能否形成有价值的成果,也涉及参与者能否依据清楚的安排与成果建立联系。看好事业的发展,与相信自己的投入会得到合理对待,可以相互支持,却不能互相替代。共同前景具有吸引力时,回报与参与的具体依据仍然重要。

有关预期会在实际合作中得到更新。承诺是否履行,意见是否被认真回应,其他参与者遇到问题时受到怎样的对待,都可以成为判断未来行为的信息。规则为参与者提供参照,履行经验则帮助他们认识规则在现实中具有什么分量。

最初的合作不必等待所有不确定性消失。参与者可以从能够承担的范围开始,通过一段实际配合认识彼此,再判断是否扩大投入。清楚的阶段安排和及时反馈,有可能使对共同未来的判断逐步获得依据。是否继续增加投入,应当由实际价值、履行情况与新的条件共同支持。

持续投入也会受到其他参与者行动的影响。共同任务需要相互配合时,一个人需要知道,自己的付出是否能够得到必要承接,以及其他人是否履行相应责任。可靠配合可以为继续投入提供支持,反复出现而缺乏处理的失衡,则可能使人缩小参与范围。互惠如何在这一过程中形成,需要进一步展开。

上述判断还需要结合不同关系理解。员工对职业发展和工作条件的认识,客户对实际需要及产品服务的判断,伙伴对资源安排和合作前景的考察,不能直接使用同一套尺度。对客户而言,持续关系可以通过适当的再次选择、反馈或推荐体现,不应被理解为必须不断增加消费。

当参与者本身是一家组织时,还需要考察其决策与履行机制。某位联系人的个人认同,可能有助于合作,但不能独自代表其所在组织的长期选择。资源是否得到授权,合作是否符合有关目标,实际执行能否获得支持,都影响投入能否延续。个体动机与组织安排需要建立联系。

外部机会与自身发展也会改变继续参与的判断。一项合作仍然公平、仍然值得尊重,参与者也可能因新的需要选择调整。减少投入或结束合作,并不必然说明原有制度失效。企业应当辨认改变的原因,并使已有责任的处理与未来选择之间保持清楚关系。

同样,提出异议也不必然意味着缺乏合作意愿。参与者可能正因为重视共同事业,才愿意指出问题或要求改进。判断投入质量,需要关注意见是否具有依据、是否有助于共同任务,以及组织如何回应。沉默与一致表态,不能单独证明认同已经形成。

本书也坚持,行为解释应当与正当性判断分别成立。某种压力可以使人继续行动,并不足以证明这种安排公平;参与者愿意接受某种条件,也不能独自证明其基本权利已经得到充分保护。理解动机应当帮助企业改善合作,而不应成为利用他人依赖或处境困难的理由。

因此,评价制度是否支持持续投入,需要同时观察参与者如何理解合作,以及其实际行动发生了什么变化。工作是否保持可靠,必要信息是否得到分享,共同能力是否有人维护,参与负担是否可以持续,都比单独统计留存时间或活动次数更接近本书关心的问题。有关变化仍需结合经营条件和其他因素分析。

人愿意持续投入,通常来自多种理由与条件的共同支持。本书据此提出:当合作对参与者具有实际价值,行动获得必要条件,投入与未来之间又存在可信联系时,参与者更有可能持续提供有意义的贡献。这是一项需要结合不同关系检验的行为判断,不能被理解为任何制度都能保证所有人长期留下。

资本治理需要在经营与履行中持续提供这些条件。合理回报、发展机会与适当参与,应当成为参与者可以实际体验的内容。下一节将从回报、公平、尊重与归属,进一步分析这些体验如何影响合作判断。

10.2 回报、公平、尊重与归属

参与者是否愿意持续投入,会在一次次实际合作中得到回应。约定带来了什么所得,贡献受到怎样的评价,意见是否被认真对待,以及自己在共同事业中处于什么位置,都会进入对下一次参与的判断。制度由此通过具体经历,成为人可以理解和感受的关系。

回报、公平、尊重与归属,是认识这些经历的四个方面。回报关注参与者实际获得什么;公平关注所得、负担与处理方式是否具有合理依据;尊重关注个人是否作为有尊严、有判断能力的主体受到对待;归属则关注参与者是否感到自己被接纳,并在合作中具有可以理解的位置。

四者相互联系,也各有作用。经济所得充足,仍可能伴随难以理解的评价;相处融洽,也可能存在长期没有履行的回报。认识这些差异,能够帮助企业判断,参与者对合作的保留究竟来自哪里,以及哪些条件需要得到改善。

回报首先使合作的价值进入参与者的实际生活与经营。

劳动报酬、经营收益、获得的产品与服务,以及真实可用的发展机会,都可能构成不同关系中的所得。它们回应不同需要,不能简单换算为同一种利益。对员工有意义的成长安排,与客户希望获得的使用价值、伙伴需要维持的经营条件,需要分别理解。

回报的意义也取决于取得条件和时间。已经实现的所得,可以支持当下的安排;未来收益则需要结合等待期限、实现条件与不确定性判断。参与者即使认可长期前景,也仍需维持现实的生活与履责能力。企业应当让不同时间的回报各自承担适当作用。

所得能否与自己的投入建立可理解的联系,也会影响合作体验。参与者知道哪些行动受到认可、相应回报如何形成,便有条件判断以后如何投入。如果回报主要依赖临时决定,或者实际所得与此前说明长期不一致,参与者就可能难以形成稳定预期。

本书在这里强调的,是回报对合作判断的实际意义。具体回报是否应当成立,仍需遵循前一章所讨论的依据。提高名义奖励、增加权益项目,并不能独自说明参与者获得了更好的安排;哪些回报能够兑现、是否回应真实需要,以及取得过程需要付出什么,都应当被看见。

公平使参与者进一步考察,自己与他人为什么受到这样的对待。

这种判断可能以原有承诺、过去经历、他人的处境或公开标准为参照。参与者既会考虑获得多少,也会关注相应的投入与责任是否被认识,差别安排是否有理由,以及自己能否了解和讨论有关判断。回报的数额只是其中一部分信息。

科尔奎特等人对组织公平研究的元分析,考察了分配、程序、人际与信息公平同工作满意、组织承诺、退缩行为等组织结果的关系。研究提示,不同方面的公平体验具有各自值得关注的联系,不能只用最终所得概括。相关证据主要来自组织情境,向其他合作关系延伸时仍需检验。113

第九章讨论公平应当遵守哪些原则,本节则进一步关注参与者如何理解自己经历的安排。制度是否正当,与当事人是否感到公平,既有关联,也可能出现差异。有人对结果满意,不能单独证明规则公平;有人感到不满,也需要通过事实与理由认识其主张。

这要求企业认真处理判断中的信息差异。不同职责、责任范围与已有约定,可能支持不同回报;这些区别如果难以被理解,就可能引发疑问。解释应当说明有关依据,也应当允许参与者提供新事实。对话既可能澄清误解,也可能暴露规则或执行中的真实问题。

公平体验还涉及对未来的推断。参与者观察某项标准是否被一致运用,某个人的问题能否得到合理处理,也可能据此判断自己以后将受到怎样的对待。即使当前所得没有减少,反复出现的任意差别也可能使人对继续投入产生保留。

因而,公平的作用不能简化为使每个人接受既定结果。企业需要提供有依据、能够讨论和纠正的安排,让参与者理解合作如何对待不同主张。这样的经历可能支持合作预期;解释如果只是要求接受,而不容许事实和判断受到检验,其作用便需要重新审视。

尊重进一步触及参与者在关系中的主体地位。

被认真倾听,专业判断得到适当考虑,付出的工作被准确归于实际参与者,以及提出问题时能够得到明确回应,都可能让人感到自己在共同事业中具有分量。这些经验涉及个人如何被对待,不能仅由回报金额表达。

尊重也需要区分基本对待与对具体表现的认可。一个人可以因出色贡献得到肯定,其能力与成果也可以接受有依据的评价;人格尊严和应有保护,则不应随着表现高低而改变。企业需要能够评价工作,同时保留对人的尊重,使纠正问题不必以贬低个人为代价。

认真对待意见,并不要求所有意见都被采纳。重要的是有关意见是否进入适当判断,未被采纳时能否得到必要说明,以及提出者是否仍能继续正常参与。参与者拥有专业能力,也不意味着对所有事项都具有最终决定权。尊重与明确职责可以共同存在。

罗兹与艾森伯格关于组织支持感的研究,关注员工是否相信组织重视其贡献并关心其福祉。其文献综述与元分析发现,公平、主管支持及有利的工作条件等,与组织支持感相关,后者又与多种态度和行为结果存在联系。这为理解日常对待如何进入合作体验提供了依据。114

本书据此关注制度在日常行动中的表达。工作遇到困难时能否得到职责范围内的支持,评价出现偏差时能否纠正,组织作出重要改变时是否认真说明,都会让参与者认识企业如何理解自己的贡献与处境。公开肯定可以表达认可,持续的实际对待则为这种认可提供内容。

归属则使参与者在共同活动中形成一种关系体验:自己在这里被接纳,能够理解自己的位置,并与他人及共同方向保有联系。

鲍迈斯特与利里的研究综述,将建立和维持稳定人际联系的需要作为重要的人类动机加以考察,强调持续关系中的经常性、非敌意互动。这为理解归属提供了心理学基础,但不能据此推定每个人都必须对某一家企业形成强烈认同。115

在企业合作中,归属可能通过实际共同活动逐步形成。参与者知道自己为何被需要,必要信息能够进入自己的工作,遇到问题时可以找到协作对象,自己的作用也能在共同成果中被认识。反复发生的配合与回应,有可能使原本分散的参与逐渐形成较稳定的联系。

正式身份与归属体验并不完全相同。拥有某种称谓、等级或参与资格,可以说明制度上的位置;是否感到被接纳,还需要看这种位置在实际合作中意味着什么。归属体验也不直接产生股权或其他具体权利,有关权益仍需依据相应规则与约定建立。

归属允许保留差异。参与者可以认同一部分共同目标,同时保有独立判断、其他社会关系和自身发展计划。专业合作、有限范围的持续参与,也可以具有真实价值。企业应当让不同参与方式获得适当位置,不必要求所有人以同样强度表达情感认同。

共同体内部的熟悉与亲近,也需要接受公平原则的约束。已有成员的关系不能成为排斥新参与者、忽视外部正当主张或掩盖问题的理由。能够容纳有依据的异议,并使新的贡献有机会被认识,才有条件使归属支持共同事业的更新。

企业也不能把归属转化为无限付出的要求。认同共同事业,不意味着参与者应当放弃合理回报、承受不当负担或停止作出独立选择。支持长期关系,需要让责任与投入范围能够被理解,使归属建立在持续认可的合作之中。

将四个方面联系起来,可以看见它们并非依次完成的阶段。实际回报可能使人愿意尝试合作,合理解释和认真对待可能改变其对关系的理解,持续配合又可能形成归属。不同关系的起点和变化次序可以不同,企业需要根据真实经历判断各个方面如何相互支持。

它们也不能无条件互相替代。增加回报可能改善实际所得,却未必解决长期受到轻视的问题;表达尊重可以改善交往,却不能代替应当履行的支付;关系亲近,也不能使缺乏依据的分配自动变得公平。制度应当回应具体问题,而不是用一种安排覆盖所有需要。

同一项行动又可能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准确确认贡献,既可以支持回报,也可以让参与者感到自己的工作受到重视;有依据地处理分歧,既回应程序问题,也可能增强关系的可理解性。因此,企业应当认识各方面的联系,同时说明每项安排实际解决了什么。

对这些体验的认识,需要听取参与者自己的表达,并与实际履行相互核对。满意度、参与次数或留存时间,可以提供线索,却不能独自说明回报、公平、尊重与归属都已得到支持。不同群体、不同角色和不同阶段的经历,也不宜被一个总体评价掩盖。

当合作条件发生变化时,这些判断仍会继续调整。所得改变了,标准是否仍有依据;角色变化了,个人是否仍受到适当对待;共同方向改变了,参与者是否还能找到自己愿意支持的位置,都需要重新理解。关系的持续,需要在变化中保留清楚的回应。

回报、公平、尊重与归属,应当使参与者获得有意义的改善,也可能为继续投入提供相互支持的理由。这些体验会进入对未来的判断:承诺是否可信,自己的行动是否值得,又怎样回应他人的投入。合作由此具有从实际对待走向信任与互惠的可能,具体联系仍需结合参与者处境检验。

10.3 可信承诺、互惠行为与合作预期

共同创造通常需要参与者先作出一部分投入,再等待他人的行动与共同成果。知识交付之后如何使用,资源投入之后如何配合,成果形成之后如何履行有关安排,都影响最初投入的意义。长期合作由此面对一个持续的问题:各方怎样获得足够的依据,愿意把自己的下一步行动与他人联系起来。

可信承诺、互惠行为与合作预期,构成认识这一过程的三个环节。承诺说明一方准备承担什么,并为另一方提供行动参照;互惠表现为参与者根据所受到的对待,以自己的行动作出回应;合作预期则是各方对未来能否继续配合、如何承担责任以及自身将受到怎样对待的判断。它们通过实际履行相互连接。

这一联系包含反馈:有依据的承诺可以支持最初投入,实际履行可能引发积极回应,彼此的回应又为下一次合作提供新的信息。随着这样的经历增加,参与者有可能扩大愿意共同安排的事务。本书关注这一机制怎样成立,以及它怎样使共同创造获得跨越时间的支持。

第八章已经讨论制度承诺如何通过规则、授权、资源和监督获得支撑。在这些安排之上,还需要理解参与者怎样判断承诺是否可信。制度制定者认为自己已经提供保障,并不意味着参与者已经理解这些保障,更不意味着有关安排已经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履行。

梅耶、戴维斯与斯库尔曼的组织信任模型,区分了对另一方能力、善意与正直的认识。能力涉及能否在有关领域完成事情,善意涉及是否关心信任方的利益,正直涉及是否遵循信任方能够接受的原则。模型将这些认识作为影响信任的重要因素,同时考虑信任者自身的倾向。116

这一视角提示,参与者会从不同方面理解同一个承诺。有意愿履行,需要相应能力支持;具备能力,也需要让人理解有关原则是否会受到遵守。把这一认识用于企业治理,还应当考察个人判断如何获得组织支持,使可信度建立在实际的职责、资源和行为之上。

承诺的范围越清楚,参与者越有条件作出适当判断。能够负责的事项应当明确承担,仍然依赖经营条件的部分应当说明条件,尚未确定的机会则应保留其探索性质。坦诚表达能力与不确定性的边界,使各方能够依据相同的信息安排投入,也使日后的履行有可以核对的参照。

可信度还来自承诺者怎样约束自己的选择。企业愿意把履行所需资源纳入计划,接受有依据的复核,并使重要规则的调整遵循明确程序,便为承诺提供了实际支持。对于投入后难以撤回的合作,这些安排可以回应参与者对自身选择空间缩小的担忧。

制度保障与信任在这里可以相互支持。清楚的边界和适当监督,有助于参与者理解自己将承担什么,也有助于让可靠履行被看见。监督方式应当与事项的重要程度相适应,使各方能够核对必要事实,并为专业判断与正常协作保留空间。

对某个人的信任,还需要逐步与对组织履行能力的认识连接。负责人的态度可以促成合作,承诺能否延续则涉及授权、职责承接和稳定执行。人员发生变化后,有关安排仍能被找到、理解和履行,参与者才有条件把对个人交往的认可,扩展为对组织合作的判断。

一次履行提供的信息也有范围。常规事项中的可靠表现,可以成为继续合作的依据;投入规模扩大、责任变化或条件明显不同时,还需要重新考察相应能力与保障。信任可以在特定事务中逐步形成,不必一次覆盖全部未来。

因此,最初合作可以从具有真实价值、各方能够承担的范围开始。阶段安排使承诺有机会转化为行动,也使参与者能够根据新的事实决定后续投入。这样的起点需要合理分配初始责任,避免把证明合作诚意的全部负担交给资源较少、选择较弱的一方。

承诺得到履行之后,互惠使关系进入相互回应的过程。

本节着重讨论积极互惠:参与者感受到对方可靠、合作或善意的行动后,愿意以适当的支持回应。回应可以体现为认真配合、分享必要信息、提供专业帮助,或者继续承担共同认可的工作。它的形式取决于各方在合作中的实际位置。

费尔与盖希特关于互惠的研究综述,讨论了人们回应友善与敌意行为的实验依据。其中一些行为即使需要付出成本、不能带来未来物质收益,也仍然出现。作者由此区分互惠动机与完全为了未来收益而进行的策略性回应。这说明合作行为的动机可以超出单一的收益计算。117

在企业关系中,不同动机可以同时发挥作用。参与者可能重视长期收益,也可能希望回应自己认可的对待,或者履行已经接受的责任。判断某项制度如何影响行动,需要了解这些不同理由。观察到更积极的配合,还应当考察资源是否改善、工作是否更容易完成,不能直接把所有变化都归为互惠。

互惠与履约之间也需要保持清楚关系。认真履行已有责任,本身可以为合作提供可靠经验;参与者因这种经验愿意进一步配合,则涉及新的行动选择。按照约定取得的报酬和支持,有其自身依据,企业不应把这些履行解释为个人恩惠,再要求没有约定的额外付出。

积极回应也不要求投入在形式上相同。不同参与者掌握不同能力、资源和权限,能够提供的支持本来就有差异。合理互惠应当结合这些差异理解,让各方承担与自身角色相适应的责任。处境暂时困难、行动需要更长时间,与不愿认真合作,也应当分别判断。

在多方共同创造中,回应还可能通过共同活动传递。知识的提供者、经验的使用者和后续改进的承担者,未必是完全相同的人。有人维护共同资源,其他人再以各自方式支持其延续,便可能形成超出两两交换的合作联系。维持这种联系,需要让有关投入和使用责任能够被理解。

这种广泛配合不意味着每一项帮助都会产生对所有人的回报请求。具体权益仍需依据相应制度建立。互惠在这里说明参与者为什么可能愿意维护共同活动,并为后来者继续提供支持;贡献如何确认、回报如何安排,则需要由清楚的规则承接。

奥斯特罗姆关于集体行动与社会规范演化的研究,考察了不同参与者类型如何共同影响合作,并强调有关过去行为的信息、群体特征和所使用规则的作用。这一研究支持把合作放入具体环境中理解:参与者如何回应他人,与他们能够知道什么、共同活动怎样组织密切相关。118

对企业而言,这意味着需要让可靠配合获得适当的可见性。参与者知道共同任务有人承接,资源使用遵守相应约定,已经提出的问题有人负责,就更有条件判断自己的投入能否与他人的工作连接。真实的信息为继续配合提供依据,也使分歧能够在事实层面展开。

信息可见应当服务于有关判断。共同贡献有时难以拆分,结果出现也可能存在时间差,记录需要保留这些限制。用一个分数概括全部可信度,容易掩盖不同事项的差异。参与者需要了解的是与合作相关的事实、责任与履行情况,并有机会纠正影响判断的错误信息。

适当透明还需要说明谁能取得哪些信息、怎样理解信息,以及错误由谁纠正。知晓与自身投入有关的规则、履行状态和重大变化,可以减少不确定性;无差别公开个人信息、商业秘密或尚待核实的评价,则可能损害合作。治理应减少妨碍判断的信息障碍,并为必要保护与适当复核同时提供条件。

从持续选择的角度看,未来合作的可预期收益、继续投入的负担、替代机会及违约后果,都会影响下一步行动。当可靠履行更值得期待,问题能够得到回应,参与者就可能更愿意维护共同能力。这个方向需要结合行为和结果检验;信息增多本身,既不能保证各方处境相同,也不能保证合作一定延长。

当承诺与回应不断进入新的经验,合作预期便开始具有相互性。一个人既判断其他人是否会认真行动,也判断自己的行动能否被他们理解。共同任务需要双方或多方配合时,对彼此预期的认识,可以影响各方是否愿意在相近的时间作出相互衔接的投入。

如果各方都等待他人先行动,即使分别认可合作价值,也可能迟迟无法开始。明确最初由谁提供什么、后续投入依靠哪些条件,以及何时共同核对进展,可以减少这种相互等待。掌握组织权限和资源的一方,应当承担与其地位相适应的启动责任,使合作获得可以判断的现实起点。

共同预期不要求每个人抱有完全相同的目标。员工、客户和伙伴可以重视不同的所得,只要各方理解彼此将提供什么、需要什么支持,以及共同任务怎样继续,就可能形成有协调作用的预期。企业需要建立的是对相互责任与合作条件的必要共识。

这种共识还需要接受后续事实的检验。预定时间内的交付、必要资源的到位,以及对分歧的实际处理,都会更新参与者对未来的判断。说明与行动长期一致,可以增加判断的依据;仅有重复表态而缺少相应履行,则难以为扩大投入提供同样的支持。

履行经验也应当结合结果形成的条件解释。共同经营没有达到预期,不必然说明承诺缺乏诚意;取得良好成果,也不能单独证明权益安排得到尊重。分别认识经营能力、规则履行与参与者所得,才能判断哪些经验支持继续合作,哪些方面需要调整。

长期交往的价值可以进一步支持相互克制。参与者重视后续共同成果时,可能更愿意认真处理眼前分歧,并避免损害彼此继续合作的条件。这一作用取决于未来合作仍然值得,也取决于各方能够合理分享其价值。合作期限的延长,需要持续的共同利益作为支持。

稳定预期因而应当保留调整的可能。新信息、能力变化与外部机会,都可能改变原有安排。明确哪些事项已经成立、哪些事项需要重新协商,可以使各方理解变化的范围。可信合作允许参与者根据真实条件修正计划,同时认真对待已经承担的责任。

互惠也可能朝消极方向发展。对不合理对待的判断,可能引起减少配合或报复性回应,再被另一方理解为敌意。企业需要为疑问提供说明和查明事实的途径,使责任能够被辨认。对这种反应的行为解释,并不赋予伤害他人或任意撤回既有保障的正当性。

因此,共同创造需要的合作预期,应当与公平原则和基本保护相容。关系内部形成的默契,仍然需要说明对有关各方的影响。参与者因熟悉而相互支持,可以服务于共同任务;如果这种支持排斥正当参与或掩盖责任,就需要接受治理上的纠正。

当可靠履行与积极回应持续发生,参与者有可能减少重复确认和无谓防备,把更多精力用于共同解决问题。他们也可能更愿意提供难以事先逐项规定的知识与配合,使已有资源之间形成更有效的联系。这些变化经过组织和学习,才有机会沉淀为长期合作能力。

可信承诺提供投入依据,互惠行为使相互支持进入行动,合作预期把这些经验带入下一次选择。本书据此提出:当履行获得支持、行动能够被理解,积极回应又由公平规则承接时,各方更有条件形成支持持续投入的预期。这一机制仍需在不同关系中检验,并考察实际创造的价值与参与者所得。

承诺落空、责任不清或不当对待,也可能使既有依据受损。关系出现裂痕后,企业如何说明事实、承担责任并重建可以检验的合作条件,将影响信任能否恢复,以及合作是否值得继续。

10.4 信任受损之后:解释、补偿与关系修复

长期合作使参与者逐渐形成对彼此行为的判断。承诺得到履行,责任受到认真对待,便为下一次投入提供依据;当实际经历与这些预期发生明显冲突时,参与者就需要重新判断,自己还能在多大程度上依赖对方。信任受损,由此把已经发生的问题带入了未来合作。

一次失误可能使人怀疑完成任务的能力,一次隐瞒可能使人重新审视此前得到的信息,一项缺乏依据的权益变更,也可能使人担忧后续投入会受到怎样的对待。需要修复的内容,既涉及具体事件造成的后果,也涉及参与者据此形成的新判断。

本书所说的关系修复,是通过查明事实、承担相应责任、回应损失和改变后续行为,为有关各方重新判断合作提供可靠依据的过程。修复是否能够支持信任恢复,需要由实际经历检验,也需要尊重参与者对自身处境与未来的选择。

因此,修复首先要认识信任受损的具体对象。参与者怀疑的是某个人、某项承诺,还是组织处理问题的整体方式;担忧的是能力不足、利益被忽视,还是规则可能被任意改变。这些问题可以同时存在,却需要不同的回应。找准受损之处,才能使解释和改进具有针对性。

信任下降与责任成立,也需要分别查明。经营结果不理想,可能使参与者重新评价企业能力,但未必意味着原有约定未被遵守;信息缺失也可能引起误解,同时暴露沟通和告知安排的不足。认真回应疑问,应当从事实出发,使已经确认的问题与尚待核实的判断保持清楚。

在事实尚未完全查明时,企业仍然可以对已经明确的事项采取行动。停止正在持续的不当行为,提供必要支持,履行没有争议的既有义务,并保留有关记录,可以减少问题继续扩大。调查与回应应当相互配合,使查明责任所需的时间不至于成为延误必要处理的理由。

解释的首要作用,是建立可以共同讨论的事实基础。

有关各方需要知道原来承诺了什么,实际发生了什么,差异出现在哪里,以及哪些决定、条件和行动与结果有关。说明应当区分已知事实、合理推断和尚不确定的部分。对尚未查清的事项,还需要说明由谁继续核实、何时提供进展,以及新证据怎样进入判断。

企业也需要听取受影响者如何经历这件事。内部记录能够反映一部分过程,当事人还可能提供有关等待、额外负担和后续影响的信息。让这些信息进入调查,可以改善对后果的认识,也使参与者有机会纠正仅从组织内部视角形成的判断。

解释应当能够接受核对。涉及重要争议时,可以安排与事项相适应的复核,使直接受到质疑的决定不完全依赖原决定者自行说明。必要信息应当向适当对象提供,同时保护相关人员的隐私和表达空间,使查明事实具有可以依赖的程序条件。

当责任得到确认,道歉可以明确表达对错误、影响和责任的承认。它应当让受影响者知道,组织已经理解问题发生在哪里,准备怎样回应。对情绪的关心与对具体事实的承认,可以共同进入表达;已经明确的责任,则需要由相应行动承接。

如实说明外部困难同样重要。资源变化、需求下降或技术障碍,可能解释结果为什么偏离预期;企业仍需说明自己在这些条件下作出了什么选择,哪些事项原本可以采取不同处理,以及现有责任如何继续承担。原因解释与责任判断相互关联,各自需要有明确依据。

解释帮助人们认识问题,补偿与其他补救则回应问题已经造成的后果。

这一阶段首先需要分清不同事项。尚未履行的既有回报,需要按照原有依据处理;错误记录、评价或决定,需要得到相应纠正;由不当行为造成的损失,则需要结合实际影响和责任确定补救。把这些事项分别列清,有助于避免用新的激励计划代替原来已经应当完成的安排。

经济补偿可以回应一部分损失,但受影响的内容还可能包括机会、声誉、参与资格和关系中的地位。相应补救可能需要纠正信息、重新审查受到错误信息或程序影响的决定、恢复应有的参与条件,或者提供其他适当支持。具体形式应当与损害性质相联系。

补偿依据也应当可以说明。谁受到影响,损失与有关行为之间有什么联系,哪些部分能够确认,哪些部分仍存在估计与争议,都关系到处理是否公平。用于回应损害的安排,应当认识损失与责任,不能直接套用贡献排名或合作价值高低来决定谁值得得到处理。

德斯梅特、德克雷默与范戴克关于经济补偿的实验研究发现,增加补偿对信任恢复的作用,受到当事人如何判断造成损失一方的意图的影响。当不良意图被清楚归因时,提高补偿未必带来相同的信任改善。这提示我们,补偿效果需要结合参与者对原有行为及其意图的判断理解,金额不能独自说明修复效果。119

本书据此强调,补偿需要与责任承认和行为改变相联系。已经发生的损失得到处理,可以改善受影响者的现实处境;同类问题为什么不再容易发生,则需要另外提供依据。具体补偿的范围与方式,应当依据有关责任确定,实验中的信任效果不能直接成为补偿标准。

补救安排还需要有履行能力支持。已经能够处理的事项应当及时推进,需要一定时间的部分应当如实说明资源、进度与负责主体。超出能力的新承诺,可能再次扩大预期与现实之间的距离。企业应当在正视已有责任的基础上,提出可以执行、可以核对的处理安排。

本书主张,已经应当履行的补救,不应以受影响者恢复信任、停止提出正当疑问或继续提供新的投入为前提。它首先回应已经成立的责任。下一阶段是否合作,则应当让有关各方依据新的条件作出判断,使过去事项的处理与未来选择保持清楚关系。

关系修复还需要进入导致问题发生的组织条件。

吉莱斯皮与迪茨关于组织层面信任修复的研究,提出了系统性、多层次的理论框架,考察组织的不同组成部分怎样影响员工对其可信度的认识,以及它们怎样参与信任受损和修复过程。这一视角提醒企业,把具体事件与组织的运行方式联系起来,才能理解哪些条件需要改变。120

在本书的治理框架中,需要考察承诺是否超出授权,履行资源是否不足,评价是否受到不适当的激励影响,以及异议是否长期无法进入处理。问题发生在哪个环节,就应当检查相应的职责与约束。改进的内容需要回应查明的原因,使参与者理解变化为什么可能有效。

追究个人责任与修正组织安排,可以同时进行。有关人员承担什么责任,应当依据其权限、行动和实际影响判断;如果制度持续鼓励过度承诺,或者使错误难以被发现,更换人员之后仍然可能保留原有问题。对组织条件的分析,也应当落实为明确的改进责任。

在贡献、权益与治理体系中,修正还需要保留时间上的清楚关系。过去依据什么确认,哪里需要纠正,调整对哪些已经成立的事项产生影响,以及新规则从何时适用,都应当能够查明。保留必要的记录和变更依据,使修复形成可核对的过程,也使历史贡献受到认真对待。

新的安排需要进入实际履行。谁负责推进,必要资源是否到位,相关决定能否接受复核,以及同类问题是否能够更早被发现,都会影响参与者对改进的判断。发布一项制度可以说明方向,实际运行则提供其是否有效的新信息。

施韦策、赫希与布拉德洛关于信任恢复的实验研究发现,连续的可靠行动能够支持受损信任的恢复;但在包含欺骗的条件下,即使出现承诺、道歉与后续可靠行动,信任在实验观察期内仍未完全恢复。这说明修复可能发生,也说明行为经历与问题性质会影响恢复的程度。121

对企业而言,后续证据需要与原来的疑问相联系。担忧涉及兑现能力,就需要看到履行条件的实际改善;担忧涉及规则被任意改变,就需要看到有关权限受到持续约束。参与者由此判断改变是否回应了原有问题,并据此决定愿意承担哪些后续合作。

重新开展合作时,各方可以从范围清楚、风险能够承担的事项开始,并依据实际进展决定是否扩大。阶段安排与必要保障,可以为形成新经验提供条件。企业需要承担相应的改进和验证成本,避免要求受影响者再次无条件投入,以此证明其愿意支持修复。

修复也需要承认不同判断的节奏。接受解释,可能表示事实得到了一定澄清;接受补偿,可能表示一部分损失得到处理;愿意原谅,则涉及对过去行为的态度。是否再次信任和继续合作,还需要对未来风险与关系价值作出判断。这些变化可以相互影响,却不会自动同时发生。

关系恢复还可能具有有限范围。参与者可能愿意继续某项专业合作,同时对更大投入保留判断;也可以依靠新的保障恢复配合,而尚未恢复原有程度的信任。企业应当认识这种差异,使合作强度与实际依据相适应,保留继续观察和调整的空间。

在多方参与的企业中,修复还会被其他人观察。他们可能根据同类问题受到怎样的处理,判断自己未来会获得什么对待。企业需要让有关原则与改进得到适当说明,同时区分不同当事人的具体处境。公开表态与个别补救,应当共同遵循有依据的处理方式。

评价修复进展,需要同时看责任履行、问题改善与参与者的实际判断。应当处理的事项是否完成,导致错误的条件是否改变,参与者是否获得理解、复核与自主选择的空间,都值得考察。投诉减少或关系仍然存在,只能提供部分信息,还需要了解沉默和留下的原因。

有些关系最终可能选择结束。只要退出出于对真实条件的判断,并且相关责任得到认真处理,就不必把关系终止等同于全部修复工作失败。结束合作之后,纠正错误、履行既有义务和防止问题再次发生,仍然具有独立意义。

有些损害也难以完全恢复。失去的时间、机会或关系经验,未必能够通过后续安排回到原来的状态。企业应当诚实面对这些限制,尽可能回应可以处理的后果,并改善未来条件。组织获得教训,不能用来抵销已经发生的损失。

本书据此提出:当事实能够被查明,责任获得实际回应,造成问题的条件得到改善,参与者又能自主判断后续合作时,关系才更有条件形成新的可信基础。解释、补偿与持续履行分别承担其中的任务,并通过一致的行动相互支持。

从资本形成的角度看,受损关系如何处理,会影响已经积累的知识、协作和共同能力能否继续发挥作用。值得保留的合作需要获得新的现实支持,已经失去合理基础的安排则需要调整。资本治理应当把参与者的合理回报、应有保护与未来选择纳入这一判断,使长期力量的维护具有正当而可持续的基础。

共同贡献能够形成长期增长力量,需要可信制度支持,也需要参与者在实际合作中持续作出回应。认识了这些形成、维持与修复的条件,便可以进一步讨论如何识别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网络,并把不同投入、权益和责任组织成能够运行的共同创造体系。

本章小结

信任在有依据的承诺和持续履行中形成,互惠使参与者的回应进入下一轮合作。回报、公平、尊重和自主选择,共同影响持续投入的理由与条件。

关系受损时,解释、补偿与改进要分别落实;参与者仍可决定是否继续。值得延续的合作,应当能够在条件变化后重新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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