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二 区块链方案适用性判断表
本附录用于在技术选型之前判断问题是否真的需要共享账本。任何评分都必须在“硬边界”检查之后使用;若隐私、退出、治理或性能条件无法满足,较高的需求分数也不能把方案变成可接受方案。
一、先行否决问题
表A2-1 硬边界检查
| 检查问题 | 是时的编辑判断 | 所需行动 |
|---|---|---|
| 单一可信主体可以合法、低成本地维护全部状态 | 区块链必要性较弱 | 优先比较数据库和签名日志 |
| 参与方并不需要独立验证共同状态 | 共享账本价值不足 | 明确普通数据共享方案 |
| 原始敏感数据必须永久删除且无法只记录最小摘要 | 公开或多副本账本可能不适合 | 改用链下存储或不采用 |
| 业务需要的吞吐、延迟或可用性无法由候选网络达到 | 技术条件不成立 | 更换架构或停止方案 |
| 没有明确的规则制定、升级、应急和退出主体 | 制度基础不成立 | 先建立治理制度 |
| 参与者不能承受节点、密钥、审计和长期维护成本 | 持续运行不可行 | 重新测算总成本或不采用 |
| 链上状态无法与关键链下事实建立可负责的输入路径 | 自动执行依据不足 | 补充核验制度或缩小范围 |
二、需求评分
每项按0—2分记录:0表示不存在或可忽略,1表示部分存在,2表示明显且持续存在。评分只用于比较需求强度,不是自动审批器。
表A2-2 共享账本需求评分卡
| 维度 | 0分 | 1分 | 2分 | 得分 |
|---|---|---|---|---|
| 多方独立参与 | 单一主体 | 少量受控协作者 | 多个利益不同的独立主体 | |
| 共同状态需求 | 各自数据即可 | 定期对账 | 需持续共享同一有效状态 | |
| 相互核验价值 | 完全信任运营者 | 抽样核验 | 各方需独立验证 | |
| 单方改写风险 | 可接受 | 需审批控制 | 单方控制会损害关键利益 | |
| 资产重复成立风险 | 无 | 可人工处理 | 必须系统性拒绝冲突状态 | |
| 跨组织审计 | 单方审计足够 | 有联合审计 | 需跨机构连续追溯 | |
| 规则共同执行 | 人工程序即可 | 部分自动化 | 多方需要共同确认执行结果 | |
| 基础设施制衡 | 无要求 | 需合同约束 | 不能由单一平台掌握全部入口 | |
| 退出与迁移 | 可忽略 | 偶发需要 | 必须证明可独立带走状态与证据 | |
| 网络效应 | 无 | 局部互认 | 多方接入显著增加协作价值 |
参考解释:0—6分通常优先非区块链方案;7—13分进入局部采用比较;14—20分可进入完整方案论证。任何结论都必须同时通过表A2-1,并完成表A2-3的同条件比较。
三、三方案同条件比较
表A2-3 候选架构比较记录
| 比较项 | 共享数据库 | 签名日志或透明日志 | 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 |
|---|---|---|---|
| 状态维护者 | |||
| 独立验证者 | |||
| 冲突与重复处理 | |||
| 身份与准入 | |||
| 最终性和回滚 | |||
| 隐私与数据最小化 | |||
| 性能与可用性 | |||
| 建设及五年总成本 | |||
| 升级、暂停和迁移 | |||
| 供应商或平台依赖 | |||
| 争议和法律执行 |
四、结论规则
- 采用:存在持续的多方共同状态与独立核验需求,硬边界可满足,区块链方案相对替代方案具有可说明的净价值。
- 局部采用:仅把共同确认、关键状态或审计锚点放入分布式账本,原始材料、复杂计算和私人数据留在链下。
- 不采用:替代方案在相同制度目标下更简单、更便宜、更可控,或关键硬边界不能满足。
五、决策记录
最终记录至少包括:问题定义、参与主体、当前基线、候选方案、硬边界结果、需求评分、五年成本、重大风险、可逆性、退出路径、批准者、复审日期。决定采用区块链时,还要记录“不采用的最佳替代方案”,防止项目后续只与不存在的理想状态比较。
使用与控制栏
| 字段 | 填写要求 |
|---|---|
| 对象与适用范围 | 说明组织、业务、群体、资产或系统边界 |
| 负责人/批准人 | 分别记录编制、维护、批准与独立复核责任 |
| 版本与日期 | 版本、生效日、复核日、失效或替换版本 |
| 证据与保留 | 证据位置、访问权限、保留期和删除/归档规则 |
| 法域与专业审查 | 适用法域、法律/技术/治理/财务审查人及状态 |
| 状态与关闭证据 | 草案、试验、有效、暂停、终止;附批准、测试或复核证据 |
控制栏未填写完整时,本附录只能作为建模或审议工具,不能被表述为已经生效的合同、决议、登记、会计确认或系统控制。